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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常见法律问题和税务筹划

来源:个人图书馆-華果    时间:2023-07-09 15:09:54

A公司持有甲公司30%的股权,初始投资成本为300万元,经过若干年经营甲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0万元,盈余公积为300万元;现A公司计划将该股权作价1000万转让给B公司,有以下3种纳税方式:

①直接转让,企业所得税=(1000-300)*0.25=175万元;


(资料图片)

②先分红再转让,企业所得税=(1000-300-600*0.3)*0.25=130万元;

③先分红+转增资本,再转让,企业所得税=(1000-300-600*0.3-50*0.3)*0.25=126.25万元;

以上三种方式只是把转让收益结转到了A公司账户,如果A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想要把这笔收益转为个人财产,那么还需要再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转让方为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A持有甲公司30%的股权,初始投资成本为300万元,经过若干年经营甲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0万元,盈余公积为300万元;现自然人A计划将该股权作价1000万转让给B公司,转让收益直接属于个人财产,有以下3种纳税方式:

①直接转让,个人所得税=(1000-300)*0.2=140万元;

②先分红再转让,个人所得税=(1000-300-600*0.3)*0.2+600*0.3*0.2=140万元;

③先转增资本,再转让,个人所得税=(1000-300-50*0.3)*0.2=137万元;

通过以上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利用合法的税务筹划也可以有效降低股权转让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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