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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房屋甲醛超标,租客能要求退租吗?

来源:广州日报    时间:2023-07-06 20:21:12

房屋甲醛超标对住房者的身体健康危害不小,如果在租房时租到了甲醛超标的房屋该怎么办呢?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宗因甲醛超标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23年3月,准备租房的聂先生看中了南沙某小区一处房屋,通过中介介绍很快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并缴纳了预付租金和定金。然而,当聂先生打算入住时,却发现涉案房屋内有严重的刺鼻气味,并且在房屋内停留一段时间后就出现了眼睛不适等症状。聂先生随即向房东反映,并委托专业机构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机构出具的结果显示,涉案房屋的主卧及客厅内空气中的甲醛值严重超标。


(资料图片)

聂先生认为,租赁房屋前已告知中介其妻子正在备孕,目前涉案房屋甲醛严重超标,会损害自己和处于备孕期间的妻子的身体健康,自己和妻子不可能也不可以租住在甲醛超标的房屋内。如今房屋租赁目的已无法实现,故聂先生向法院起诉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返还预付租金、押金并承担检测费用。

庭审中房东亦称涉案房屋为新房,但中介未告知自己聂先生和其妻子有备孕需求以及对房屋居住环境有特别要求。

经过法院主持调解,聂先生与房东达成和解。房东同意解除租赁合同,并返还及承担部分费用。

经办法官提示,生命健康权是公民首要的人身权利,一旦涉及到房屋危害生命健康的情形,租客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法官建议,租客作为自身生命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在租赁房屋时尽到审慎审查义务,尤其是对于新装修的房屋,在看房时进行全方位检验,确认质量合格后再签订租赁合同,对自己和同住者的安全负责。租客家中如有备孕人员、孕妇、婴幼儿等特殊情况,建议在合同签订时提前予以告知,如发生租赁标的物因甲醛超标影响健康无法居住使用,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在解除合同后及时向出租人交还房屋以避免损失扩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李可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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