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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即时看!遗嘱执行人有哪些责职?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2-13 09:14:39

一、遗嘱执行人有哪些责职?

遗嘱执行人的责职有: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二、遗嘱中执行人和见证人的区别

1.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遗嘱见证人在自书遗嘱中是不存在的,但是遗嘱执行人在自书遗嘱中是可以存在的,因为自书遗嘱是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自己书写的遗嘱,所以不需要见证人,但是在口头遗嘱、代书遗嘱或者是录像遗嘱中,都必须要有见证人,否则就视为遗嘱无效。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三、法律规定遗嘱执行人可以是配偶吗

法律规定遗嘱执行人可以是配偶的。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可知,遗嘱执行人可以是配偶,但是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制定执行人有不能执行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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